外國人在台灣設立公司,關鍵在於確認自己的身分類別(僑外資或一般外國自然人)、選擇合適的公司組織型態,並依經濟部投資審議司的規定完成僑外投資申請與公司登記,整個流程順利的話大約需要 4 到 8 週。很多人以為要先拿到居留證才能開公司,其實不然;也有人以為資本額隨便寫都可以,結果到了銀行開戶那一關卡關卡到懷疑人生。這篇文章會把外國人來台創業會遇到的資格認定、流程步驟、常見地雷,一次講清楚。

不少諮詢震澄商務的外國創業者,第一個問題都是「我人在國外,可以先開公司嗎?」答案是可以的。外國人在台灣設立公司分成兩種主要身分:一種是外國自然人以僑外投資身分申請,另一種是外國公司在台設立分公司或子公司。兩者的差異在於,前者是個人以投資人身分持股,後者是境外法人在台灣延伸據點,兩者的申報文件、資本額認定方式都不太一樣。
如果申請人本身持有中華民國護照以外的國籍,且透過匯入資金取得公司股權,這種情況通常會被歸類為僑外投資人,需依據僑外投資相關法規辦理申請。若申請人是以境外公司名義來台設立分公司,則適用的是外國公司分公司登記程序,兩者在後續的稅務認定與盈餘匯出規則上也會有差異。實務上,多數中小型創業者會選擇以自然人身分投資設立台灣本地公司,操作彈性較大,也比較容易搭配銀行開戶與簽證申請一併處理。
這是最常見的誤解之一。外國人在台灣設立公司,法規上並未強制要求申請人事先取得居留證,可以委任台灣的會計師或登記代理人代為辦理公司名稱預查、公司登記與稅籍設定等程序。不過,如果日後打算實際在台灣營運、擔任負責人並長期居留,通常會需要另外申請工作簽證或投資移民簽證,這部分與公司登記是兩條平行但相關的程序,建議提早規劃,避免公司設立好了,人卻還沒有合法居留身分可以實際營運。
公司登記與居留身分是兩件事,先開公司不代表能馬上合法留台工作。
外國人來台創業的組織型態選擇,會直接影響後續的稅務負擔、責任範圍與資本規劃。常見的三種選項是「設立台灣本地公司(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)」「設立外國公司在台分公司」以及「委任代表人辦事處」,這三種方式各有適用情境,不能一概而論。
設立台灣本地公司的好處是責任相對獨立,稅務身分明確,適合打算長期在台灣營運、可能引進本地股東或申請政府補助的創業者。設立分公司則保留境外母公司的法人格,盈餘匯出與稅務認定方式不同,適合已有海外品牌、只是想在台灣拓展業務據點的企業。辦事處則不能從事營業行為,通常只用於市場調查或聯絡窗口,不適合真正想在台灣做生意的人。
| 比較項目 | 台灣本地公司 | 外國公司分公司 | 代表人辦事處 |
|---|---|---|---|
| 可否營業 | 可以 | 可以 | 不可以,僅能聯絡業務 |
| 法人格 | 獨立台灣法人 | 境外母公司延伸 | 非法人組織 |
| 設立門檻 | 資本額自由訂定 | 需備妥母公司登記文件 | 手續相對簡單 |
| 適合對象 | 長期在台獨立經營者 | 已有海外品牌拓點者 | 僅需市場觀察窗口者 |
震澄商務在協助外國人在台灣設立公司的過程中,多數客戶最終選擇設立本地公司,主因是後續要申請政府補助、參與台灣本地標案、或是進行員工投保時,本地法人身分的操作彈性較大。若您的商業模式是母公司已在海外站穩腳步,只是想把台灣當成亞太市場的營運據點,分公司型態則會更貼近實際需求。
延伸閱讀:外國公司在台設立分公司與子公司的稅務差異解析

釐清身分與組織型態之後,接下來就是實際的申請流程。以下以最常見的「外國自然人設立台灣本地有限公司」為例,說明大致的辦理順序,實際文件要求仍應以經濟部及國稅局最新公告為準。
首先要進行公司名稱預查,確認想使用的公司名稱沒有與既有公司衝突。接著擬定公司章程,載明營業項目、資本額、股東結構與負責人資訊。這個階段如果申請人人在海外,通常會委任台灣的登記代理人或會計師事務所代為處理文件往返,並協助準備需要海外公證或認證的身分證明文件。
外國人在台灣設立公司,資金通常需要透過銀行系統匯入,並取得銀行出具的存款證明,作為後續辦理公司登記的資本額證明文件之一。這一步經常是外國創業者卡關最久的環節,因為台灣銀行對於外國人身分的開戶審查趨於嚴謹,尤其是還沒有居留證、也還沒有台灣地址的申請人,銀行端可能會要求更多輔助文件。建議提早與會計師或顧問確認銀行開戶所需的文件清單,避免資金卡在國外匯不進來。
資本額到位後,即可向主管機關辦理公司設立登記,取得統一編號,並向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、申請統一發票或免用發票。若公司計畫聘僱員工,還需要另外辦理勞健保投保單位設立。整個流程從文件準備到取得統一編號,順利的情況下大約需要 4 到 8 週,若涉及特許行業審查或文件跨國認證,時間可能會再拉長。
銀行開戶審查時間常常比公司登記本身還久,這是外國創業者最容易低估的環節。

震澄商務在實務接觸中,發現不少外國創業者在設立公司前,對台灣法規有一些先入為主的錯誤認知,這些誤解如果沒有事先釐清,很可能導致公司設立延宕,甚至白花冤枉錢。以下是幾個常見的假設情境,提醒讀者留意類似狀況。
假設一位外國創業者,打算在台灣設立一家跨境電商公司,資本額只填了新台幣十萬元,登記完成後卻發現銀行開戶審查時,行員質疑資本額與營業計畫規模不相符,要求補件說明資金來源與營運計畫。台灣公司法對資本額並沒有強制最低門檻,但資本額是否合理,會影響銀行對公司信用的判斷,也可能影響日後申請簽證或政府補助時的審查觀感。建議依實際營運需求規劃資本額,而不是為了省錢而隨意填寫最低金額。
近年僑外投資法規已大幅簡化,多數一般行業改採事後備查制,不需要在設立前就取得專案核准。但金融、電信、大眾傳播等特許行業,仍然需要專案審查,甚至有外資持股比例的限制。假設有意在台灣經營教育補習或人力仲介相關業務的外國投資人,若沒有事先確認該行業是否屬於管制類別,很可能在登記過程中才發現卡在特許審查,白白拖延數個月的時間。
如同前面提到的,公司登記與居留身分是兩條平行的程序。假設一位外國人順利完成公司登記,成為公司負責人,卻沒有同步申請工作簽證或投資移民簽證,實務上就可能面臨無法合法在台灣長期居留、也無法親自管理公司日常營運的窘境,只能委任台灣籍的實際負責人代為處理。這種情況在跨境電商或遠距經營的外資公司中並不少見,建議提早規劃簽證申請時程,與公司登記同步進行。
資本額不是填越低越省錢,而是要對應真實的營運規劃。
延伸閱讀:外國人申請台灣工作簽證與投資移民資格條件整理

近兩年,台灣政府持續推動友善外資環境的政策方向,僑外投資審查程序簡化的趨勢預期在 2026 至 2027 年間會持續強化,尤其是數位服務、綠能與供應鏈相關產業,外資申請流程有機會進一步縮短。對於原本就以亞太市場為目標的外國創業者來說,這意味著設立台灣公司的時間與行政成本,可能會比過去更有效率。
相較於台北的辦公成本與人才競爭壓力,台中近年因精密機械、智慧製造與軟體服務產業聚落成形,逐漸成為外資企業評估設點的新選項。以震澄商務創辦人侯永澄的觀察,來台中設立公司的外國創業者,有不少是看中中台灣供應鏈的完整度,以及相對台北更具彈性的辦公空間租金水準,這對於初期資金有限的外資新創而言,是實際可衡量的成本優勢。
對於還沒有辦公室、也還沒有台灣籍員工的外國創業者而言,先以借址登記或共享辦公空間作為公司登記地址,是常見的過渡做法。這樣可以先完成公司設立與稅籍登記,等到業務規模擴大、確認實際營運需求後,再評估是否承租獨立辦公室。這種階段性做法,能有效降低外資公司在草創初期的固定成本負擔,也讓創業者有更多時間專注在市場驗證,而不是急著簽下長期租約。
延伸閱讀:外資企業選擇借址登記地址時應注意的合規細節

在正式委任會計師或顧問辦理公司登記之前,建議外國創業者先自行檢視以下幾類文件與規劃是否到位,避免正式送件後才發現文件不齊全,導致流程反覆延誤。
文件準備齊全與否,往往決定了公司登記是 4 週完成,還是拖到 8 週以上。

公司登記完成只是第一步,外國創業者接下來面對的是記帳報稅、員工投保、商標申請、甚至是政府補助資源的申請,這些制度對本地創業者來說都不容易搞懂,對語言與文化背景不同的外國創業者而言難度更高。我們建議外國創業者在設立公司初期,就一併規劃好財會與法務的協力窗口,避免因為不熟悉台灣稅制而衍生罰則或補稅問題。
台灣公司無論規模大小,都需要按期辦理營業稅申報,並在年度結束後進行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。對於還不熟悉台灣電子發票制度與稅務申報週期的外國創業者,委由專業記帳士或會計師事務所協助,能有效降低漏報、誤報的風險,也能確保財務資料符合日後申請政府補助或銀行貸款時的審查需求。
我們長期協助外國人在台灣設立公司的過程中,從公司登記、借址登記地址規劃、記帳報稅銜接,到後續的商標註冊與政府補助資訊媒合,提供的是模組化的協力服務,讓創業者不需要自己奔波在不同單位之間。我們建議有意來台設立公司的外國創業者,在規劃初期就先諮詢專業顧問,把設立流程、資本額規劃與後續營運需求一次盤點清楚,避免因為資訊不對稱而繞遠路。
不論您是評估設立台灣本地公司,還是外國公司在台分公司,我們歡迎您與震澄商務團隊預約諮詢,一起盤點您的設立需求與後續營運規劃。
不一定需要。外國人可以委任台灣的登記代理人或會計師代為辦理公司名稱預查、登記與稅籍設定,不用事先取得居留證,但若打算長期在台實際營運,仍建議同步規劃工作簽證或投資移民簽證的申請。
目前法規並未設定強制的最低資本額門檻,但資本額仍應對應實際營運規劃。若資本額明顯過低,銀行開戶審查或日後申請簽證、政府補助時,可能會被要求補充說明資金來源與營運計畫。
順利的情況下,從公司名稱預查、資本額匯入到取得統一編號,大約需要 4 到 8 週。若申請人身分文件需要跨國公證認證,或所屬行業涉及特許審查,時間可能會再拉長。
金融、電信、大眾傳播等特許行業,仍需經過專案審查,部分行業對外資持股比例也有限制。多數一般行業則已改採事後備查制,不需事前核准,但建議設立前先確認自身行業是否屬於管制類別。
可以。許多剛設立公司、還沒有實體辦公室的外資新創,會先使用借址登記或共享辦公空間的地址完成公司設立,待業務規模擴大後再評估是否承租獨立辦公室,這是常見且合規的階段性做法。
可以,但公司設立完成後,需要另外辦理勞健保投保單位設立,才能合法聘僱員工並為其投保。這個步驟通常與公司登記分開辦理,建議在規劃營運時程時一併納入考量。
設立分公司是延伸境外母公司的法人格,盈餘匯出與稅務認定方式不同於本地公司;設立子公司則是獨立的台灣法人,責任範圍相對獨立。選擇哪一種,取決於企業是否已有海外品牌基礎,以及對台灣市場的長期經營規劃。